小序 我们是在教育工作中奋斗了半个多世纪的退休老人,深感语文教学中存在某些问题,因此我们发表了那个《语文教学:先认汉字还是先学拼音》(载《中国教育报》2005年12月31日)的访谈,受到了《汉语拼音是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载《中国教育报》2006年1月6日)的质疑。这里再做些阐述,同时也进一步请教。
请教之一:集大成的“汉字五难”
我们的问题是:汉字真的有认、记、写、读、用“五难”吗?世间万事万物,其难易都是相对而言,相比较来说,舍此无所谓难易。“汉字五难”说,既未表明是与什么事物相比较,更无时间、地点、条件限制,就以一个全称肯定判断,断言汉字有“五难”。那么,这断言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它是真的,即符合实际的话,那也就是说,汉字要比古今中外世界上任何事物都难认、难记、难写、难读、难用,至少比古今中外人们曾经使用过,和正在使用着的所有文字,都要难认、难记、难写、难读、难用。如此断语,决不至于会凭空武断,一定有充分的、无可怀疑的依据,希望能列举一二,才能令人信服,这里需要的是事实。不然,作为立论依据的这个命题,只能遗憾地被认为是个伪命题,因为不符合实际。
我们在“访谈”中说的,方块汉字与拉丁化的拼音文字相比较,既不落后,也不难学、难教,更不觉得有认、记、写、读、用“五难”,而且还有许多优越性,这是我们几十年的学习、观察和直接主持、参与几个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验所形成的认识,其中有我们的直接经验。我们都学过以拉丁字母表音的拼音文字,尝过此中的艰难,深切体验它与汉字相比,才有此“五难”。更因工作岗位之便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坚信教我们中华儿童识汉字,并不存在“五难”。
如果不信,不妨做个调查和小测验,办公室牌子上,都写有方块汉字的名称和注有拉丁字母的汉语拼音,问一问每天的来访者,他们是怎么找到要找的办公室的,他一眼就认出的是方块汉字还是汉语拼音所表明的名称;随机选取一段几十字的短文,用方块汉字和汉语拼音分别书写一遍,再随机找些人读一读,哪个难写,哪个难认,立见分晓。
当然,我们说汉字不难,也是相对而言的。对个体来说,识1500个常用字容易,识1500个生僻字就难,虽然它们都是汉字,至于要想认识收集在《中华大字典》中的50000多个汉字,几乎是难以完成的难事了。对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来说,在中国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中国人,认、记、写、读、用汉字,会比认、记、写、读、用英法德俄等外国文字容易;而在英伦三岛上成长起来的英国人,要他认、记、写、读、用汉字,就会比认、记、写、读、用英文难了;日本人从隋唐时期开始用的是汉字,近代受西方影响,改革为拼音文字,但怎么也无法完全取消汉字,如果取消这2000多个方块汉字,日文将会发生一系列歧义,难以完成作为交际工具的任务,于是成为同时使用拼音文字和方块汉字的国家,这说明什么呢?不难解释此现象吧!
如同自小在故乡生长的人,决不会觉得家乡的话难学、难讲、难听的道理一样,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会说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难学的。宣传这些实际并不存在的“汉字五难”,不利于爱国主义的教育。
请教之二:谁“诱发”了各种识字教学法
因为汉字有认、记、读、写、用“五大难”,“才诱发各种不同的识字教学法诞生”,而识字教学法的众多,似乎又证明着汉字存在“五大难”。这种循环论证的逻辑,令人觉得惊奇。
我国中小学教学法领域的研究和创新,一直呈现着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这是每个关心教育科学研究和发展情况者有目共睹的、十分可喜的现象。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是各地自然、人文历史情况很不相同,当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其在基础教育领域的表现之一,就是各教学科目无不都有多种教学法在各显其能。所以,有多种不同识字教学法的存在,本不足为怪。所谓“隔行如隔山”,如果深入到其他学科,诸如小学的数、常、音、美、体,中学的数、理、化、生、政、史、地……中,稍稍看一下,就会发现它们都有着各种不同的教学法,那是否也该说,这些学科都存在认、记、写、读、用“五难”,“才诱发各种不同的各科教学法诞生”?
在我国,确实存在多种不同的识字教学法,特别是在近一二十年来,新的识字教学法井喷似地在中华大地涌现,这才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并需要问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出现“井喷”?我国为什么会有各种不同的识字教学法呢?我们是这样分析这个事实的。
第一,有汉字,就会有教儿童认、记、读、写、用汉字的需要,就会有教儿童识字的教学经验和识字教学法的研究。特别因为我国对年轻一代的学校教育,与直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才开始实行的,从教儿童认、记、读、抄、背、用拉丁化的拼音字母开始的不同,上下五千年都是从教儿童识字开始的,因此识字教学法的研究,在中国的教育科学研究中开始最早,历史最长,成果(教儿童识字的方法)“诞生”得自然也早、也多。第二,我国仅国民教育系统,就有一千多万教师,人数最多、分布最广的就是小学语文教师,特别是教儿童识字的教师,他们勤奋工作各显其能,创造和积累的经验也多,这是诞生多种识字教学法的基础。第三,我国不仅疆土广阔,而且情况复杂,城乡山区、海岛边疆和民族地区,差别很大,这在全世界也是少见的,如何教儿童识字,自然需要、也必然会诞生各种识字教学法。客观的需要,必然还会有更多识字教学法诞生。第四,拨乱反正,“汉字落后、难,拉丁化拼音文字先进、易”,“汉字必亡、拼音文字必兴”等等“紧咒箍”,一旦被拿掉,于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下就“诱发”出众多(据不完全统计,见诸报刊且有一定影响的,约有20余种)的识字教学法,而且绝大多数都具有不再“从教拉丁化的拼音字母入手,待拼音熟练后,再据以进行识字和读写的教学”等耐人寻味的特点。我们以为,这才是“诱发”多种识字教学法“井喷”的主要原因,它所证明的不是“汉字五难”,恰恰是“汉字五难”说的被摒弃。
请教之三:依法行政和百家争鸣
每一个人,必须十分严肃地对待国家在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至于引用法律条款,必须采取非常严肃的态度。
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的明文规定中,删掉“罗马字母”四字,中文文献中的“罗马字母拼写法”,成了“中文文献拼写法”,又把“统一规范”改为“国际标准”(《中国教育报》2006年1月6日),经这一删一改,这个法律条款的变化可大了。联合国成立之日就规定中文是它的五种工作语言之一,所以凡联合国的文献,必有五种文本,而且具有同等效力。我们去联合国总部参观过,没见过它有汉语拼音写成的中文文献,不知有谁看到过用汉语拼音拼写成的联合国中文文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国内法,只在我国有法律效力,它说的“统一规范”是规范国内的。只有国际法才具有超越国家的法律效力,怎么可以改成为“国际标准”,还要把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国际标准”,加上“其贡献为全世界公认”的桂冠。
根据党的一贯主张,学术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进行自由、平等、切实的讨论。我们在“访谈”中以历史和现实经验为依据,说了自己的主张,也明确地批评了长期以来严重影响着语文教学效率和质量的某些错误观念,以及它的历史根源。我们作为老百姓和仍然关心着我国教育事业的退休人员,对于我们认为错误的观念和做法,是可以说话、可以批评的,这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所允许和保护的!说“商业广告有个原则,就是不能用贬低同类其他商品的言词来宣扬自己的商品,宣传识字教学法应遵循同样的道理”,这是哪家的法律谁家的规矩?我们批评“先学拼音再识字”的观念,指出其根源和后果,有哪些不合事实的,尽可以摆事实讲道理逐条批驳,但是用学术讨论要遵循商业广告的原则来比喻,说我们“无端且武断地说‘先学拼音再识字是个错误’,这种无礼和无理本身就是错误的”,讥讽我们为“固守小农经济时代的所谓‘传统’”,“就像否定现代化农业生产而鼓吹复原刀耕火种一样可笑”,这阻碍着人们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是一种明显的越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没有“教儿童识字前必须先教汉语拼音”的规定,它的第十八条有一款是“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也就是说,它所规范的是“应当进行”而不是何时进行,怎么可以把它改为“必须先进行”呢!
《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12日第3版 |